关于对2023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拟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1号)《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试行)》相关文件精神,经教师本人申报、“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将评议推荐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92日至4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书面提出。联系人:李孟临,办公室:文体楼102,电话:86338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