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校获2018-2022年度全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近日,常州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组委会下发《十六届市运会组委会关于表扬2018-2022年度全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常十六运组〔2023〕6号)文件,我校荣获“2018-2022年度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校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全民健身条例》,切实贯彻《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积极参加与承办校内外各类体育赛事,取得了优异成绩,在推动全民健身发展、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本次获奖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和激励作用,我校将坚持大力发展体育事业,积极推进群众体育健身事业健康发展,充分满足广大群众和师生的体育健身需求。(文/曹翌文 摄/李孟临 审/吴凤彬、吴昊、任文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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