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手记系列之《体育教学督导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教学督导的对象是教师,教师本身就是育人者,因此,必须严格掌握以下原则:

一、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思想领先的原则。督导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而不是整人。提高教学质量,关键在于教师的思想认识提高,亦即内部积极.因素是否得充分的发挥。因此,一方面,要尽可能的做到客观公正。另一方面,要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理服人,以事实为根据,启发教师认识到差距所在,从而促使自身的不断努力和提高。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教学的督导检查尽管能从一定程序上反映出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优劣,但仍然受到一定客观条件的制约,对这种局限性,也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因此,要认真处理好几个关系,例如:每个学生或每个班级学生的实际体育水平的差距,与教师工作的努力程度的关系;教师自身教学水平的差异与工作中是否勤奋努力的关系;检查中的偶然性与必然性的关系;检查时的质量与平时实际教学质量的关系;学生考试成绩与教师教学的努力程度的关系;场地设施、条件与同教学内容教师之间互相调配的关系等。这样才能使检查工作比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三、坚持民主的原则。人的认识的差异,必然带来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的差异。因此,应该允许教师对检查结果发表不同意见,允许被检查者保留自己意见,也允许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这样做可以体现民主的原则,集思广益,有利于不断完善教学督导。检查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改进措施,有利于提高体育教学实行科学管理的程度。

积极开展体育教学的督导工作,对高职院校的体育教学工作来说,能将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业务指导,培养学生体育能力融为一体,又能协调领导和教师,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共同致力于提高学校体育教学质量。

                                                                              (撰写人朱建军,审核人李孟临)